马上办记者 徐海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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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小春”向马上办栏目报料,称小孩在德慕健身会所学游泳后,发生摔伤事件。现在她想要求该健身会所赔偿医药费等,但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情况如这名网友所介绍吗?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后来到这家健身会所,了解相关情况。
网友求助
小孩学游泳后摔倒,手部骨裂
网友“小春”是一名女性,有一个12岁的儿子。前一段时间,她将小孩送到了位于万马滨河城附近的德慕健身会所,学习游泳。
健身会馆内的游泳池
“小孩是在位于地下一楼的游泳池学游泳的,学费交了600元。”网友“小春”告诉马上办记者,7月12日下午,她将孩子送去学游泳后,就到公司上班了。下午3点30分左右,她接到了一个电话,称孩子在游泳馆摔伤了。接到电话后,她忙放下手中的事情,赶到了健身会所。在现场,她看到孩子一直在哭泣。经过了解,当时孩子学完游泳后,一个人向外跑去。在路过游泳馆休息区时,因地上湿滑,孩子摔了一跤。后来,她将孩子送到医院医治。经医生检查,孩子手部发生了骨裂。考虑到孩子的将来,医院采取了保守治疗,到治疗结束,孩子一共花费了700元左右医疗费。
“小孩是在游泳馆摔伤的,游泳馆应该负全责。”网友“小春”说,她后来找到健身会所,要求对方赔偿。但其负责人一直不出面,只派了一名工作人员跟她沟通。在沟通中,对方只答应赔偿40%的医药费。
这名网友表示,孩子摔伤,跟游泳馆管理有关系,其理应负全责,支付全部医药费。她希望马上办栏目能帮忙协调一下,维护她的权益。
记者沟通
游泳馆愿承担40%医药费
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来到位于万马滨河城三楼的“德慕健身”。在得知记者来意后,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网友称孩子在该区域摔伤
“我们当时沟通时答应支付对方40%的医疗费。”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这名男孩确实是在他们这儿游泳的。下午三点多,游泳课上完后,这名孩子独自一人跑了出去,准备去找妈妈。在路过收银台外面的休息区时,发生了摔倒。小孩摔倒的地方,没有防滑垫等,地面上有水汽。至于摔倒原因,这名工作人员表示,跟小孩奔跑以及家长未及时接有一定关系。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会将此事汇报给他们的老板,希望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数日后,这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跟他们老板商议,决定承担40%的医药费,并帮这名家长将剩余游泳课卖掉。
对于游泳馆这样的解决方案,网友“小春”表示不满意。
律师说法
如游泳馆未尽到提醒义务,可要求赔偿
小孩在游泳馆休息期摔倒并受伤,游泳馆应该承担责任吗?就此,记者请教了我市法律界人士。
“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可以要求赔偿。”江苏琼宇仁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谢玥介绍,如果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需要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谢玥表示,此次事件中,理清双方责任,首先要看游泳馆有没有尽到提醒等义务。如未做得,理应给予对方相应赔偿。市民在遇到类似事件后,可与管理方进行协商,通过沟通解决相关赔偿问题。如双方通过协商,还不能解决该问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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