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有岗!江都区发布“学子归巢”培养计划政策 微资讯

来源:扬州晚报-扬州网 发布日期:2023-07-03 15:22:41

为贯彻江都区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精神,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吸引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后回江都工作,日前,江都区依据《江都区“学子归巢”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答。

签订培养协议


【资料图】

参加当年高考的江都籍学子,如填报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被录取,可与江都区教育局签订培养协议,并给予生活补贴(补贴待入职后,经考核合格发放)。四年制本科毕业,安排至江都主城区中小学工作,有编有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023年“学子归巢”培养计划共10个,均为师范专业,具体如下:汉语言文学2个,数学与应用数学2个,英语2个,思想政治教育2个,物理学2个。

培养资格条件:①具有江都区户籍;②被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被录取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人员除外);③通过在高校的学习,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④在高校就读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⑤参加相关考试合格;⑥身心健康。

有关优质本科师范类高校名单具体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8月1日—8月7日登记

高中毕业生凭优质本科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录取通知书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登记手续,如某一学科登记人数超过公布指标,则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某一学科签订协议最低分出现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累加得分;如仍相同,比较语文、数学两门相加得分;如仍相同,全部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时,需缴纳两万元押金。

登记时间:2023年8月1日—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接受登记。

签约学子毕业后根据协议落实就业(5年服务期未满而离开江都教育系统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凡四年制本科毕业后拿到相应证书的(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江都区教育局组织的专项考试合格安排至主城区中小学任教,如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就业的,按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约学子顺利毕业并到主城区中小学上岗将返还其两万元押金,同时补助在高校学习费用八万元,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八万元一次性发放到任教学校,签约学子上岗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全额发放)。如其间有人调出江都区教育系统或辞职,则从调出教育系统或辞职当年起不予发放。服务期至少满5年,服务期未满的需缴纳违约金,按4万元/年计算。

签约学子入学后,江都区教育局联合培养高校,共同对签约学子按学年进行跟踪考核。 记者 刘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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