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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6日下午,泰州举行贯彻实施《泰州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和特色,阐述了实施《条例》对推动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坚持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严格履职、严格管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让《条例》彰显生命力。
坚持系统治理,强化协作配合。《条例》以国家、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为基础,更加强调政府领导,要求市、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更加强调部门协同,坚持“一盘棋”理念,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与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资料共享、应急协调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助力形成相互贯通、同向发力的消防救援、监管格局;更加强调整体联动,规定消防安全区域互助组织的职责、功能,要求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指定专业人员为消防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做好堵漏、关阀、输转等应急处置工作。
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群众关切。针对城中村、老旧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针对利用居民住房提供养老、托管等服务的消防安全问题,《条例》进一步填补监管缝隙,消除责任盲区,要求落实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为“一老一小”织密消防“安全网”。明确群租房必须满足的消防安全条件,为群租房订立刚性规矩,为“顽疾”治理提供有力抓手。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问题,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要求住宅小区建设、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和充电设施,另一方面对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插座充电作出禁止规定;对携带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进入载人电梯设定相应处罚,全力化解入户充电、“人车同屋”的火灾风险隐患。
《条例》着力完善基层消防治理网络,打通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填补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空白,增强农村地区消防救援能力,提升社会大众消防安全意识。《条例》将消防宣传教育置于重要位置,设置专章对各层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作出规范,推动形成“线上+线下”“媒体+平台”“日常+关键”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真正实现全民重视、全民参与,始终紧绷消防安全之弦,时刻做到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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